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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 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4-04-11    |     来源: 暂无     |    点击(185)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际经济技术发展和产业合作研究,发布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信息,为相关对外合作与交流提供支撑。

(二)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与相关国际组织、境外机构和社会团体开展交流与合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提供支撑服务。

(三)开展双边、多边经济贸易规则和涉外法律研究,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对经贸摩擦、解决争端和知识产权纠纷提供相关涉外法律服务。

(四)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跨国经营管理、国际经贸规则、涉外法律以及国际纠纷应对等专业培训;为相关对外培训交流提供支撑。

(五)组织举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境内外相关国际性展览、国际会议和论坛。

(六)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10个机构,分别是综合处、党群人事处、财务审计处、国际合作处、展览一处、展览二处、经贸法律研究所、工业经济研究所、信息化研究所、能源资源环境研究所。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23,921.73万元。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23,921.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86.87万元,占5.80%;事业收入4,355.48万元,占18.2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061.38万元,占75.50%;其他收入118.00万元,占0.49%。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22,96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0.74万元,占12.37%;项目支出2,464.39万元,占10.7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7,656.14万元,占76.90%。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无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的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为665.0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3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业务用车、护签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更新购置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关于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2024年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本单位预算主要涉及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科目。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指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工作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3.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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