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大战略部署,把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举措,持续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国际合作先进典型,引领先进制造业集群国际合作做实做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面向制造业企业、科研院所、促进组织和行业协会等征集产业集群国际合作典型案例,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进一步推动实施国际先进制造业集群卓越伙伴关系计划,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国际化发展关键环节,征集具有行业引领性、模式创新性和成果显著性的实践案例,推动形成高水平开放型制造体系,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国际合作模式,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在国际化进程中走深走实。
二、征集范围
(一)集群园区国际合作典型。在中外集群或园区合作中,通过共建跨国产业园区、缔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设立国际性产业机构、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等方式,已形成实质性合作成果,且合作模式具备明确可复制路径的案例。
(二)企业海外市场开拓典型。企业通过出海主体形态创新、市场拓展模式创新及服务支撑平台搭建创新,实现海外市场有效开拓,并在技术协同攻关、产业链跨区域整合、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全生态领域达成深度协作的案例。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包括制造业企业(含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科研院所、促进组织和行业协会等,鼓励推荐中小企业国际合作项目。
(二)申报主体须保证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严禁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若经核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四、遴选要求
(一)评审工作将在部有关司局指导下,由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具体负责评审的组织执行。
(二)案例将从代表性、创新性、成果性、经济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1.体现行业领先水平,具有区域或行业推广价值;
2.在合作模式、技术路径或管理机制上有突破;
3.已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4.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模式或制度成果;
5.可供展示、宣传、推广;
6.符合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
五、成果运用
(一)申报案例经遴选认定后,将作为产业集群国际合作典型案例,在第25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先进制造业集群国际合作论坛上进行发布。
(二)中心将对典型案例进行汇总,摘编形成《产业集群国际合作典型案例汇编》,报送部有关司局参阅。
(三)中心拟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国际竞争力提升工作,对典型案例择优开展针对性培育。
六、报送方式
请意向单位于2025年9月5日前将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通过邮寄形式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七、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徐 侃 010-68207157 18811102058
张璠璠 010-68200645 19568708550
联系邮箱:zhangff@cietc.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9层
附件:产业集群国际合作典型案例申报表(中英文).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