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产业创新联盟成员招募函
发布时间: 2022-08-12    |     来源: 本站     |    点击(1701)

 

各有关单位:

202011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上宣布,中方将在福建省厦门市建立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开展政策协调、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等领域合作。2021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外交部、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方案》(工信部联外〔202188号),明确要推动搭建金砖创新基地产业创新联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的重要讲话精神,经部领导批准,拟于20229月初举行金砖创新基地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联盟成立事项,并举行联盟正式成立大会。

联盟信息如下:

一、联盟宗旨

联盟旨在发挥民间促进官方的作用,汇聚金砖及“金砖+”重点行业组织、领军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华人华侨等各方力量,通过政策交流、标准研究、人才培养、技术转移、项目合作、平台建设、金融服务等方式,推动金砖及“金砖+”国家产业务实合作,共同构建高质量伙伴关系,共同推动金砖创新基地建设。

二、联盟任务和职责

联盟将在金砖创新基地理事会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下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并按行业领域或专项工作设专业委员会(工作组),开展技术创新、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领域交流活动。一是促进新工业革命领域的项目合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金砖企业名录和项目库,发布示范项目和最佳实践案例。设立金砖新工业革命创新产业基金。二是构建适用技术创新转移应用平台。搭建面向金砖产业联合创新平台,引导科研成果和项目落地转化。发挥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平台优势,建立金砖协同创新生态体系。三是深化金砖国家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建立面向金砖国家的物流中心和离岸贸易中心。推动建立金砖国家特殊合作区,推动金砖国家企业合作开拓第三方市场。四是以伙伴城市建设助力人文交流合作。推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城市建设。建立新工业革命人才培养联合体,推动金砖国家间职业资格互认,搭建人才培养服务平台。

三、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联盟成员的权利。一是参加联盟理事会议,参与联盟发展重大决议和事项的讨论和表决。二是就联盟应组织实施的项目、联盟的发展提出建议或意见。三是向理事长提议召开特别常务理事会。四是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五是对联盟技术成果使用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权。六是对联盟工作的建议权和批评监督权。七是入盟自愿、退盟自由。八是有权要求联盟协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联盟成员的义务。一是以推动联盟成员的共同发展为己任,积极维护联盟成员共同利益,为联盟的发展和各项工作献计献策。二是拥护和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和各项规定。三是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保守联盟技术秘密,维护知识产权。四是维护联盟声誉,未经联盟授权不得以联盟名义从事活动。五是指定专人负责同联盟秘书处联系以便开展日常工作。六是按照联盟要求开展工作,并为联盟实现工作目标提供所需技术、人力和物力保障。

 

特诚邀有关单位加入“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产业创新联盟”,共同参与联盟及各专委会(工作组)的组建工作,并参加联盟成立大会。如有意加入,请填写申请表,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于828日前反馈我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0069968207160(王叶子、李玮)

邮箱:wangyezi@ccpitecc.comliwei@ccpitecc.com

 

附件:联盟会员单位申请表.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20228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工信部机关大楼)9层,邮编:100846 版权所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京ICP备18024888号